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过期拍卖中注册的域名,终端能仲裁夺回吗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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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25-8-9 16:53 |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|倒序浏览 |阅读模式

据外媒domaininvesting消息,近日针对争议域名DSPA.com的仲裁案件结果出炉。仲裁专家小组裁定域名DSPA.com仍归原持有者所有,投诉方涉嫌反向劫持域名。
据whois信息查询,域名DSPA.com注册于1997年11月,距今已超23年了。这枚域名主体仅有4个字符,非常短小精湛,又由于声母域名可挖掘的含义丰富,所以整体上DSPA.com算得上是一枚品相、含义都不错的域名,应用价值不俗。
对于这枚精品域名,投诉方DSPA B.V公司称,自己已持有了域名DSPA.com好几年,但是在2017年11月却由于过期拍卖,被域名投资人收购。这样一来,DSPA B.V公司就失去了DSPA.com,选择启用DSPA.nl为官网域名。
据domaininvesting作者自曝,自己还曾在2017年参与了域名DSPA.com的过期拍卖,不过最后未能赢得域名。
以上种种或许说明,DSPA B.V公司在此前的确拥有域名DSPA.com的所有权,但这并不能改变此案的仲裁结果。
专家小组认为:域名投资者具有注册简写字母域名,用以投资的合法权利。注册人在域名DSPA.com过期拍卖中,是善意的购买者。只要域名不侵犯商标,就可以注册通用的字母域名。
对此,外媒domaininvesting解释道,这说明只要域名注册人没有以侵犯公司商标的方式使用域名,例如拥有关联的PPC链接,或可能在宣传竞争性服务或公司,那么拥有DSPA.com之类的域名就完全合理合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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